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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影片:【禁聞】中共阻逮捕江澤民 西班牙議人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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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2月10號簽發逮捕令,以犯有「反人類罪」罪名,全球通緝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及前總理李鵬等幾人。中共政府提出抗議,西班牙議會11號開始討論限製法院受理涉外人權案的法案。大陸維權律師指出,西班牙國會被一些利益集團所左右,對「普遍管轄權」做出限制,對於全球人權事業是一個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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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最高法院法官2月10號簽發逮捕令,以犯有「反人類罪」罪名,全球通緝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及前總理李鵬等幾人。中共政府提出抗議,西班牙議會11號開始討論限製法院受理涉外人權案的法案。大陸維權律師指出,西班牙國會被一些利益集團所左右,對「普遍管轄權」做出限制,對於全球人權事業是一個倒退。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西班牙下議院週二已經以179對163的投票,通過了這個涉外人權案的提案。之後再交給上議院討論和投票。這個提案要求,在法院起訴國外人權犯罪的時候,被告必須是西班牙人或西班牙居民。而且在人權侵犯發生的時候,受害人也必須是西班牙公民。
受到國會審視的是被稱為「普遍管轄權」的國際法學說,它允許任何國家的法庭針對具有「國際特徵」的罪行,比如種族滅絕罪,酷刑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而起訴他們國土之外的個人。
人權團體包括「國際特赦」認為,「普遍管轄權」是一個「必不可少的工具」。「國際特赦」在週一發佈一份聯合聲明,強烈譴責西班牙國會提議對西班牙法律作出改變。
大陸維權律師江天勇表示,西班牙法庭按照對反人類罪等罪犯,進行管轄引渡,完全符合聯合國的有關精神以及普世價值,現在人們看到這種結果,顯然是中共利用中國納稅人的錢,在向全世界正義的力量施加壓力。
大陸維權律師江天勇:「而且某些國家有些人它也正是面對這種壓力抵抗不了。但是不管怎麼說,無論中共如何施加壓力,無論是有些國家有些人在接受中共施壓,實際上是一種倒退的做法,但是不管怎麼做,它都不會改變正義對這些違法犯罪份子的審判。」
沒有一個國家比西班牙更加自信的使用「普遍管轄權」的學說。西班牙於1985年開始採納「普遍管轄權」。最著名的例子是在1998年,當智利獨裁者皮諾切特訪問倫敦,西班牙法官巴爾塔薩加爾松發出傳票,英國當局逮捕了皮諾切特,但後來拒絕將他引渡到西班牙,最終讓他回到智利,在那裏他面臨刑事指控,直到死亡。
雖然西班牙法官的國際判決為他們贏得人權活動人士的稱讚,但是也常常造成跟西班牙重要經濟夥伴的摩擦。西班牙執政黨——「人民黨」國會代表團發言人為提案辯護說,「普遍管轄權承諾許多,但是沒有達成除了外交衝突之外的任何結果。」
江天勇反駁這種說法。他說,皮諾切特的例子大家都記憶猶新。怎麼能說沒有結果呢?全世界看到獨裁者,當他行走在世界各地的時候,是有地方能對他進行審判的。
江天勇:「有這個裁定在那裏擱著,當這些罪犯走到與西班牙有司法協定引渡條約的國家,它是非常危險的。這些犯罪份子實際上它只能老老實實待著,哪兒也不敢去。這對他來說也是一個威懾﹔第三,讓全世界人民看到,反人類罪,迫害人權的犯罪份子,是有地方對他進行正義的審判的。如果改變了這一點,至少這樣正義的地方將失去一塊。」
大陸維權律師唐吉田表示,如果西班牙政客不能保持清醒的頭腦,被一些利益或利益集團所左右,做出限制的規定,那麼一方面將是一種倒退,另一方面對於全球的人權工作都會產生很大的消極影響,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從長遠來講,也不利於西班牙國內人權的保護。
大陸維權律師唐吉田:「在大是大非面前,國會議員應該拋棄眼前的一些不良因素,從職業倫理、從世界人權的發展,尤其要從西班牙的國家形象,以及本國人權和世界人權的緊密聯繫,做出明智的抉擇。」
西班牙高級法院法官Ismael Moreno,週一發出針對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和其他四名官員的逮捕令。他們被指控在西藏實施種族滅絕。
不過,西班牙國家警察局發言人拒絕回答,警方將甚麼時候執行命令,並請求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告」。
【新唐人2014年02月14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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