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無法播放影音文件,請點擊播放或下載
新唐人影片:【禁聞】承包荒島二十年 政府稱合同無效
【中國熱點視頻_承包合同無效】
http://www.ntdtv.com/xtr/b5/2013/10/17/atext985506.html
廣東省海陵鎮政府,二十年前為完成國家下達的植樹造林任務,而找到「灘涂養殖大王」李宗岑,請他幫忙,把光禿禿的南鵬島綠化、造林,雙方並且簽訂70年承包合同。然而,二十年之後,海陵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聲稱,這份合同無效,並且將李宗岑告上法庭,法院判定官方勝訴。李宗岑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已在日前開庭。 |

影片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NTDTV.com
YouTube:中國新聞_勁news頻道
YouTube:新唐人環球新聞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 YouTubea facebook
廣東省海陵鎮政府,二十年前為完成國家下達的植樹造林任務,而找到「灘涂養殖大王」李宗岑,請他幫忙,把光禿禿的南鵬島綠化、造林,雙方並且簽訂70年承包合同。然而,二十年之後,海陵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聲稱,這份合同無效,並且將李宗岑告上法庭,法院判定官方勝訴。李宗岑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已在日前開庭。
備受關注的「陽江官民爭島案」,10月14號在陽江中級法院二審開庭。20年前簽訂的海島承包開發合同,如今是否有效?原告、被告兩造繼續展開辯論。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上訴方——「島主」李宗岑,堅持「合同合法有效」。而作為被上訴方——陽江市海陵島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和陽江市海洋與漁業局,則提交七份新證據,指稱﹕李宗岑的行為屬於變相侵佔國家資源,從中牟利,其中,放養牛羊等行為,還破壞了島上生態環境。
經過一天的激烈辯論,審判長提議調解,但李宗岑與他的律師當庭表示:「合同有效無效,關乎黑白是非,關乎正義」,拒絕調解。法院表示,近日將作出判決結果。
被告李宗岑律師——「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律師冉茜告訴《新唐人》,原告方認為合同無效,他們援引的是1988年土地管理法第17條,也就是,利用國有荒山荒地灘涂進行農業承包的話,必須要經縣級以上政府的批准。對方一口咬定,這個承包合同沒有經過縣級政府的批准。
廣東經綸律師事務所律師冉茜:「但是我們那份合同有縣級的林業局作為見證人,有蓋章,有簽字的。而且這份合同還到縣級專門管理農村承包合同的管理處,去辦理了一個監證,監證方還收了監證的費用,也有簽字和蓋章。那麼,我們認為,這兩個縣級政府主管部門見證和監證的行為,實際上就代表了縣級政府對這個合同有效性的認可了。」
冉茜說,林業局作為主管林業工作的一個主管部門,是它作為見證方來牽頭、主導,並且起草合同,在法律上,林業局的行為就代表了政府的行為。但是現在,縣政府向法庭出具一紙證明說,沒有同意簽署這份合同。
冉茜表示,合同簽署的時候,部門內部有沒有一個審批手續,那是你政府內部的一個流程。
冉茜:「即使退一步說,你沒有去完善這個手續,那也是你原告方的責任,你有義務去完善這個手續。你不能說,哦,我這個合同已經履行了二十年了,你說我的這個內部手續沒有完善,所以我來宣佈這個合同無效。這在法律上它是違背了最基本的一個原則,就是誠實信用的原則。」
冉茜認為,不誠信的行為在法律上都是禁止的,更何況政府的誠信。
冉茜:「你政府你本來就是應該維護交易的穩定性,維護交易市場的秩序。結果它看到了海島開發的利益,覺得這個島,現在,如果政府收回去,給其他更好的一些投資人來進行開發,當地政府可以獲得更多的利益。它是基於這樣一個考慮,所以想把這個島拿回去。」
冉茜指出,原來的南鵬島是一個荒島,幾乎沒有甚麼植被。1992年,國家有一個綠化綱要,它把綠化造林的工作,層層下達到各級政府。這份合同已經履行了20年了,當事人作出巨大的投入。
冉茜:「當時的海陵鎮政府,這個南鵬島是它管轄的一個島,它沒有這個錢去搞這個島的綠化造林,所以就找到我們當事人,就說把這個島承包給我們當事人,然後由他去實施綠化造林的工作。我們當事人簽了這個合同之後,就去做了很多工作,這個島現在已經很漂亮了。」
這份合同的第四條規定,如果國家要把海島收回去,必須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補償和賠償。冉茜猜測,現在海陵鎮政府不想進行民事賠償,所以乾脆說合同無效,這樣他們就不需要給予太多的賠償。
【新唐人2013年10月17日訊】採訪編輯/秦雪 後製/蕭宇
推薦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