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華網2013年6月4日登出流氓文章一篇,說,「幾個身穿制服的人揪著中間一人的頭髮,在其指縫中夾著牙刷,手上滿是血跡;一人後背上血跡斑斑,被五花大綁著蜷縮在地上」。乍看覺得奇怪:難道中共終於開始招供了?惡狼不吃人了?!接著看,中共果然本性不改,是在更加無恥地大耍流氓。該文居然聲稱,這是「嫌疑人……企圖以真人模擬演示的形式」「偽造」「法輪功人員在監獄遭受酷刑迫害的照片,以達到歪曲事實、散播謠言,抹黑中國形象的目的。」看罷不由慨歎:的確,中國形象真讓中共流氓敗壞完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十四年,現在還裝清白,不是流氓惡棍還能叫什麼呢?
一問中共:你們敢公佈黑獄中的酷刑現場照片和實況錄像嗎?
今年五月明慧網上有一篇遼寧法輪功學員寫的文章,題為《在馬三家勞教所毒打折磨我的惡人》。文章說,「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那些迫害者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誰打你了?誰看見啦?有能耐你去告呀……」
「正常人一聽這話便知是在耍無賴,說者自己也明白這一點。可是他們沒有想一想,其實每一個受害者都是一本賬單,記錄著行兇者的犯罪事實。當清算罪行時,買單的會是誰呢?」
「我被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迫害過兩年多,曾遭遇過死人床、大掛、抻刑、犯人按壓被獄醫灌食、開口器撐嘴灌食、長期戴手銬、暴力毆打、冷凍、凳子壓體長時間面壁跪姿體罰……當我走出馬三家時,幾乎是個廢人,連刷牙都得用手撐住水池邊兒,因為腰部已經承受不住身體的一點點傾斜。」
相傳中國宋代有個叫田登的人做了州官,為避其名諱,人們在談話時不能說與「登」同音的字,比如要說「點燈」,只能叫「點火」,以至於元宵節官府放燈、民間觀燈、賞燈時節,衙門張貼安民告示,都只能說「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因這則笑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已成為中國大陸人嘲諷與抨擊那些欺壓百姓、為非作歹的當權者的經典佳句。可如今的中國大陸,已經是「流氓惡棍害人無度,善良受害狀告無門」!
這就是中國真實的現狀,一個幾億人(法輪功學員、其親朋好友同事鄰里)忍受了十四年的現狀。真是把中國古老文明之邦的臉面丟盡!
中共及其所有流氓文人、流氓打手,你們敢把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勞教所受酷刑折磨的現場照片和實況錄像拿出來公佈於世嗎?好漢做事好漢當,那樣才省得眾多受害人用真人重組現場、畫圖重組現場、甚至請畫家用油彩描繪現場等許許多多的周折!